輔系雙主修


輔系及雙主修辦法規定

◎輔系

1. 輔系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得申請其他學系為輔。

2. 財金法律學系輔系應修學分:

◎ 雙主修

1. 雙主修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學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申請修讀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加修學系,以取得雙主修。

請至電子表單填寫雙主修申請書,並依照課務組公布輔系雙主修選課時程選課。課程全數修畢後至財金法律學系系辦填寫抵免單。

2. 財金法律學系雙主修應修學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課程架構請參閱本系大學部課程架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