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雙主修
輔系及雙主修辦法規定
◎輔系
1. 輔系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得申請其他學系為輔。
2. 財金法律學系輔系應修學分:
規定請參閱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
![Image](https://fld.mcu.edu.tw/wp-content/uploads/sites/38/2023/02/螢幕快照-2018-01-09-下午11.10.43.png)
◎ 雙主修
1. 雙主修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學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申請修讀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加修學系,以取得雙主。
2. 財金法律學系雙主修應修學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輔系
1. 輔系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得申請其他學系為輔。
2. 財金法律學系輔系應修學分:
◎ 雙主修
1. 雙主修申請資格:
凡本校大學部生,在學期間(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 ),申請修讀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加修學系,以取得雙主。
2. 財金法律學系雙主修應修學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