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轉學


  • 111寒假轉學生註冊報到

日期: 112年1月17日(二)

時間: 

二年級  正取生上午9:00  備取生下午1:00  

三年級  正取生上午10:30 備取生下午2:30

報到相關資訊請詳見報到註冊通知:  111_寒轉報到註冊通知(二年級)   111_寒轉報到註冊通知(三年級)

報到當日若不克前來,可委託代理人前來辦理,需攜帶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報到所需資料。

※報到當日未攜帶學歷證件正本者,請於報到時索取切結書填,並於規定時間內繳回正本。

下載 歷年簡章
111學年度寒轉招生名額_三年級
111學年度寒轉招生名額_二年級
寒轉_招生名額-2年級
寒轉_招生名額-3年級
111寒轉_招生簡章
111寒轉_招生公告
銘傳大學110學年寒假轉學招生簡章
銘傳大學110學年寒假轉學招生公告
109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名額
109學年寒假轉學招生簡章
109學年寒假轉學招生公告
108寒轉招生名額
108寒假轉學生招生簡章
108寒假轉學生招生公告
107寒轉招生名額(公告)
107寒轉招生簡章
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名額
106學年度寒假轉學生招生簡章
105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名額
105學年度寒轉_附表
105學年寒假轉學招生簡章
105學年寒假轉學招生公告
104學年度寒假轉學生招生簡章
104學年度寒假轉學招生公告
103學年度寒假轉學生招生簡章
103學年度寒假轉學招生公告
102學年度春季轉學生招生簡章
102學年度春季轉學生招生公告
101學年度銘傳大學春季轉學生招生公告
101學年度春季轉學生招生簡章

*報名說明: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3個學期以上者(報考三年級,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限報考二年級)

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限報考二年級)

  1.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2.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四、年滿22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80學分以上,持有下述學分證明者。 (限報考二年級)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五、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54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修得90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轉學錄取學校規定,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須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持大陸學歷報考者須依大學辦理大陸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報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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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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