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簡介

    銘傳初以培養商界人才著稱,校友表現業界有目共睹。本系於2006年創立時,經審慎評估,著眼於業界對財務、金融等法制人才的需求,確立以培育財金法務人才為目標之宗旨,繼而於2014年成立財金法律研究所,並提供學碩五年一貫課程。

    綜觀國內法律學門,僅有本系針對金融法實務,進行創新課程規劃。

    課程宗旨在於:不單以司法考試為目標,亦放眼企業及金融法務、法遵人才的開闊藍海,期能提供學子更多元的發展可能性。

    本系更有豐富師資與資源,能滿足創新的課程規劃。師資除來自德、日、法、英、美及國內一流大學外,亦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提供結合理論與實務的各種課程。

    加上銘傳財金商管資源亦極為充沛,完全可滿足學子專業訓練上的各種需求。

    本系自創系以來,著重學子就學、就業的全向輔導。各階段的法律教學上,均強調與實務的結合,除積極提供、媒合各種實習機會外,亦設置「金融法務」「證券與金融法律」「保險法律」三個專業學分學程。

    開設各種免費「證照輔導班」「雙師課程」「職涯講座」「就業學程計畫」等。

    加上銘傳著名的輔導制度,完全落實「嚴管勤教」教育理念,實為有心成為財金法律工作者的最佳首選。

    本系四項特色

    【課程規劃雙領域】

    兼顧財金專業及法律專業雙領域。依本系教學重點設立多方位之學分學程。

    【專業就業專才】

    要求同學參加基礎專業會考及財金會考,以兼具基礎及財金專業法律法律。

    【理論實務雙結合】

    理論與實務之結合,力求學生企業實習、邀請業界講師進行雙師之講座。

    【職涯學涯雙規畫】

    設計升多方位之職涯學習地圖、完整之學習環境。

    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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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所宗旨與目標

    【教育宗旨】

    以培養兼具基礎法學與財金領域等知識之基礎、專業人才為目的。

    教學與研究本於理論與實務並重原則。

    【教育目標】

    【大學部】

    目標一、培育具有法學與財金專業知識之基礎人才。

    目標二、培訓基礎財金專業證照之知識。

    目標三、培養兼具基礎外語能力、基礎資訊能力。

    目標四、培育具責任感、高品德及團隊與服務精神。

    目標五、培育具有國際視野。

    【碩士班】

    目標一、培育財金法學研究能力之專業人才。

    目標二、培育財金法律暨企業倫理與實務整合能力之專業人才。

    目標三、培育具備國際視野、多元價值及專業倫理之財金法律人才。

    【核心能力】

    【大學部】

    1. 基礎法學知識

    2. 基礎財金知識

    3. 基礎外語能力

    4. 基礎資訊能力

    【碩士班】

    1. 法學研究能力

    2. 財金法學之專業知識及實務能力

    3.法學研究所需基礎外語能力

    4.法律思維表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