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專區
實習制度為本系高年級教學模式之一,不僅使學生於校內學習理論,於實際上之操作上,更可藉由此種教學方法印證學生能否快速面對外界實作之問題,亦得訓練學生針對證照核心能力有更深一層之體會。目前本系已訂定實習辦法,除使教師與產業界合作外,亦已遴選優秀學生與產業機構合作,試辦學生實習活動,使學生及早適應職場,以面對多方競爭之就業市場,增加學生之就業能力,此對於基礎財金能力及專業證照能力之培育皆有極大之助益。
為增進理論與實務能力之整合,強化學子未來投入職場之就業競爭力,本系自101學年度起已針對稅租、保險、證券、銀行等各種領域,與數個機構或產業建立實習機制,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新北市法制局、第一銀行、宸鴻科技(股)有限公司、富邦人壽(股)有限公司、磊山保險經紀人(股)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等。
敬請注意:就實習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請直接洽詢系院辦。切勿逕自決定、猜想或詢問他人,若因此不符學則規定,將不予採認為畢業門檻。
法律學院申請實習注意事項
以下實習注意事項,敬請仔細參閱,若有不符規定,將不予認定為畢業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