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員


負責業務

  1. 負責系行政事務之彙辦包含系所評鑑、行政經費核銷、畢業專題登錄、企業實習時數及合約登錄、證照統計、考取研究所調查、會考題庫建置、畢業生流向追蹤、學分學程統計等。
  2. 協助召開系級會議並紀錄。
  3. 主辦法律學院系所聯合輔導會議
  4. 配合校方各相關單位處理有關財金法律學系事務。
  5. 辦理財金法律學系專任及兼任教師相關業務。
  6. 管理財金法律學系及碩士班財產,協助系經費編列及核銷。
  7. 管理B601法學圖書室、B602法律所研究生研究室、B701-2法律所研究生研究室、B702法律學院教研室、B703法律學院教研室、B704法律學院教研室、財金法律系/B804、H102實習法庭。
  8. 主辦大三、大四學生相關企業實習業務。
  9. 安排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專題講座。
  10. 協助財金法律學系產學合作、委訓計畫等業務。
  11. 辦理財金證照輔導班事務(證券營業員、保險營業員、信託業務人員等)
  12. 協助財金法律學系教師及學生申請科技部相關計畫。
  13. 協辦法律學院共同事務。
  14. 系主任交辦公務及系主任每週行程安排。

財金法律學系秘書
薛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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