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專區

  實習制度為本系高年級教學模式之一,不僅使學生於校內學習理論,於實際上之操作上,更可藉由此種教學方法印證學生能否快速面對外界實作之問題,亦得訓練學生針對證照核心能力有更深一層之體會。目前本系已訂定實習辦法,除使教師與產業界合作外,亦已遴選優秀學生與產業機構合作,試辦學生實習活動,使學生及早適應職場,以面對多方競爭之就業市場,增加學生之就業能力,此對於基礎財金能力及專業證照能力之培育皆有極大之助益。

   為增進理論與實務能力之整合,強化學子未來投入職場之就業競爭力,本系自101學年度起已針對稅租、保險、證券、銀行等各種領域,與數個機構或產業建立實習機制,例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新北市法制局、第一銀行、宸鴻科技(股)有限公司、富邦人壽(股)有限公司、磊山保險經紀人(股)有限公司、第一金證券等。

 

敬請注意:就實習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請直接洽詢系院辦。切勿逕自決定、猜想或詢問他人,若因此不符學則規定,將不予採認為畢業門檻。

法律學院申請實習注意事項

以下實習注意事項,敬請仔細參閱,若有不符規定,將不予認定為畢業門檻。


  • 實習對象:本學院大學三年級至四年級暨延修生(二年級升三年級暑假者不屬之)
  • 實習單位屬性:實習內容與財金或法律相關
  • 實習時數:108小時以上
  • 選課學期:大四下自動帶入課表。(e.g.: 大三升大四暑假完成實習,於大四下自動帶入課表)

    財法的學生應就選修財法開設之企業實習;法律系亦同,不得跨系選修。

    【若申請第2次實習,可於新學期開課前與系秘聯繫,加開進階企業實習(3學分)】

    申請實習流程

    申請實習表單(連結)

    實習完成後【上傳實習資料(連結)

    1. 銘傳大學財金法律學系實習實施細則
    2. 家長同意書 ODTPDF(紙本繳交系辦)
    3. 實習報告格式(心得) PDF(於大四下的期中考週,待公告後上傳至moodle作業繳交區;同時將紙本交至系辦)
    4. 實習合作契約書 (切勿自行簽約,請先依照上述流程申請,並由系辦統一聯絡簽約)
    5. 實習考核評分表 ODTPDF(完成後上傳實習資料表單,紙本繳交系辦)
    6. 實習時數記錄卡 ODTPDF(完成後上傳實習資料表單,紙本繳交系辦)
    7. 實習日(週)誌 DOCPDF(每週一份,不限字數,並請實習單位簽名,紙本繳交系辦) (僅112學年度前入學者需繳交)